物流有限公司年检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文化
      中心
      综合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ys02.vip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进口燕窝标志存瑕疵 淘宝店家一审被判退货款

    分享到:
      来源:物流有限公司年检  更新时间:2025-06-10 05:58:30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从淘宝网店"燕乐堂2号店"购买的进口家审"马来西亚进口燕窝"未按规定加贴溯源码,消费者蒋先生认为来路不明,燕窝商家应依法十倍赔偿。标志宝店被判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标签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存瑕疵淘但存过错,退货商家应予退款。进口家审

      2018年8月29日,燕窝原告蒋某在淘宝网店"燕乐堂2号店"(经营者梁某)购买"马来西亚燕窝(正品金丝白官燕窝天然营养大燕条破盏20g)"一盒,标志宝店被判货款336元,存瑕疵淘9月2日蒋某收货。退货收货后,进口家审蒋某发现所购买的燕窝燕窝未按规定加贴溯源码,为来路不明的标志宝店被判非法产品,且该网店网页中以马来西亚进口的存瑕疵淘图文字样内容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退货蒋某认为,涉案燕窝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存在虚假宣传、损害知情权、欺诈行为,给其造成身体损害及经济损失,于2019年9月向思明区法院起诉,要求退回货款并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

      燕乐堂2号店经营者梁某辩称,自己所销售的燕窝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合法的销售资格,虽然标识存在瑕疵,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涉燕窝不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质量问题,也未对蒋某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网店提供了该批次产品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兽医卫生证书等,拟证明其所售燕窝通关手续齐全、进货渠道正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另外,案涉燕窝已被蒋某食用,无权要求商家退款。

      厦门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定,梁某将案涉燕窝分装后销售给蒋某,但梁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重新分装燕窝业经有关部门许可,故其在网络平台销售分装燕窝确实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该行为存在过错,原告蒋某要求梁某退款的主张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依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并未明确规定溯源码这一标识要求,且该要求属于对报关检验检疫的要求,亦未明确适用在国内销售环节。涉案燕窝通过分装后对外销售,外包装注明品名、产地、重量、包装日期等信息,即使与上述要求中关于产品标识的内容相比确有不完整之处,也仅属于标签瑕疵。而蒋某未能提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关于涉案燕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认定意见,也未能提交其他证据证明涉案燕窝存在“有毒、有害”的问题。原告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思明区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梁某退还消费者蒋某货款336元,并支付利息。

      4月9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因当事人不服此判决,该案已于近日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24
    上一篇:重庆铜梁检查特种设备 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篇:福建厦门举办眼镜行业验光技术比赛

    相关文章

    • 打击侵权假冒在行动|吉林破获一起生产假冒安宫牛黄丸等药品案
    •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
    • 山东肥城:“所社联动”激活消费维权“末梢神经”
    • 福建漳州:强化特种设备检验 保障安全复工复产
    • 陕西咸阳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高效监管
    • 福建福清26家连锁餐饮品牌店被责令限期整改
    • 湖北荆州发布中药代煎服务地方标准
    •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
    • 江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保健食品飞行检查
    • 浙江嘉兴: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友情链接:

    • 北京昌平:召开保供稳价集中约谈会
    • 报道追踪:蹊跷的证明文件
    • 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标准化
    • 11部门发布《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
    • 世基长租公寓“失联” 广西消委会提示消费者:警惕出租房“低价”陷阱
    • 非遗“碰撞”书香!苏州为居民群众送去“阅读春风”
    • SDK违规搜集个人信息被曝光 上海市消保委将持续发布最新测试信息
    • 加强合规经营 上海约谈美团等12家电商平台
    • 正月里还藏着你不知道的小节日
    • 学会换位思考,告别“聊缩力”
    • 11部门发布《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
    • 江苏大学:竹编非遗传新韵,呵护新苗助成长
    • 琉璃河遗址考古发掘现场负责人王晶 实证北京三千年建城史
    •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曹猪儿”变身带货达人
    • 北京石景山紧急彻査汉堡王 未发现问题
    • 复原乳是假牛奶? 食安专家揭秘“网传观点”真相
    • 夜间经济点亮红都之夜
    • 民法典时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保障
    • 河北发布文具盒、书写笔等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 深圳市消委会支持起诉,失联商家的股东主动为消费者退款
    • “放心吃”保险理赔难放心 福州市消委会发建议函
    • 非遗“碰撞”书香!苏州为居民群众送去“阅读春风”
    • 百福聚蛇年 光影话长安
    • 防疫情 保春运
    • 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标准化
    •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湖北襄阳:四项举措从严落实汉江禁渔令
    • 山东加强防汛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 深圳测试20款驱蚊环和驱蚊贴发现 19款不能完全驱蚊
    • 贷款类纠纷突出 福建通报第一季度银行保险消费投诉情况
    •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曹猪儿”变身带货达人
    • “米扬丽格”美容机构被疑偷梁换柱 “进口鼻”歪成了“国产鼻”
    • 广东破除转供电“堵点” 确保电费红包惠及用户
    •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委员会约谈“寄居蟹” 督促整改“霸王条款”
    • 深圳市消委会支持起诉,失联商家的股东主动为消费者退款
    • 陕西省发布《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地方标准
    • “米扬丽格”美容机构被疑偷梁换柱 “进口鼻”歪成了“国产鼻”
    • 陕西省发布《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地方标准
    • 纪录片《何以“湘”逢》:聚焦在湘青年创业生态
    •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数字化赋能美好生活
    • 北京昌平:召开保供稳价集中约谈会
    • “冰雪+民宿”点燃冬季南方山村旅游新业态
    • 河北发布文具盒、书写笔等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 3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
    • 报道追踪:欧派公司接受天津消协整改建议
    • 百福聚蛇年 光影话长安
    • 琉璃河遗址考古发掘现场负责人王晶 实证北京三千年建城史
    • 民法典时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保障
    • 信息不对称成为纠纷主因 浙江台州发布二手车消费调查报告
    • 河北发布公共场所停车服务情况调查报告 超六成消费者遭遇过“霸王条款”
    •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湖北武汉曝光6起典型案例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 Powered by 物流有限公司年检   sitemap

    0.333s , 9166.578125 kb